|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915502584A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502584A01C01 |
| 原公告内容: | |
| 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林业局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林业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省级资金,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林业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2025年省级太行山绿化项目2.建设规模及内容∶人工造林4000亩3.建设地点:灵寿县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工,施工结束后进入抚育管护期,人工造林管护期3年(含建设期)。7.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8 08:30 至 2025-11-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19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系统上传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市公共资源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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