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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2024年购置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2024年购置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2024年购置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3台锅炉废气排放筒新增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系统),适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确保烟气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内容:系统设计、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配合比对监测、配合竣工验收、培训及售后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项目规模:约1077500.00元(含税)。

2.3供货时间、地点、规格及数量:

2.3.1具体供货时间:双方所签合同生效后40个工作日到货,施工工期:20个工作日。

2.3.2供货地点:零陵卷烟厂

2.3.3规格及数量按双方所签合同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6)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进行投标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或将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详见外网公告)至招标公司,通过邮件进行投标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未进行投标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流程进行操作,如未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办理联系部门: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详见外网公告

六、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30(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

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一份开标一览表。建议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人须密封投标文件,建议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文本和电子U盘不退还。

6.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建议正副本均需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6.5、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授权代表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

九、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详见外网公告。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者保函。

3、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办理诚信入库请联系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详见外网公告)。除系统故障或另行通知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保函形式:投标人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缴纳保证金,请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复印件,原件密封后带至开标现场。

十一.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联系人:陈晓东

电话:详见外网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联系人:陈家乐、曹森参、何浩、焦俊、蒋当、季飞腾

联系电话:详见外网公告

电子邮箱:详见外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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