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采选冶工程项目300万t/a采选工程采选区域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一、招标条件 和田县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采选冶工程项目300万t/a采选工程采选区域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田县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采选冶工程项目300万t/a采选工程采选区域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2、需求单位: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4、供货地点及地理位置: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地处青藏高原北部,分别在新藏线503西南支沟9km与507西南支沟8.5km处,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管辖,位于和田县城 202°方位,距和田县城直线距离160km,距离叶城县城公路里程500km。地势总体南高北低,海拔多在4500m以上,最高海拔6260m,最低海拔4481m,相对高差300m~1200m。 5、项目概况: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将完成采选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工作及采选系统工艺及设备配置优化和确认工作,各主要核心设备正陆续出具相关的设备招标技术参数表。现将部分生产周期长的关键设备提前组织采购。 6、招标范围及分包情况: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 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国内生产制造企业。 2.财务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投标人被列入有色集团黑名单,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或触发重大问题熔断机制,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业绩要求: 4.1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1项类似设备销售(供货)业绩,类似设备销售(供货)业绩是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所投标的电气设备(柜型相同、容量及电流等级相当)。 4.2 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提供对应业绩的相关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主要参数页/设备供货清单页、技术协议)、安装投运证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应具有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5.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投标人近5年类似设备销售(供货)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电子版扫描件于2024年6月7日18:30之前到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若投标方不能现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可发电子邮件至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邮箱。 资格预审材料不接受补充、修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发放,发放时间预计为: 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2日(上午 10:00至下午18:30)。 六、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购买费。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 招标文件:2000.00元;投标多个标段,合计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不变。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通过投标报名后2日内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该账户: 收款单位: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友好支行 账号:8810 2100 9815 3000 0029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并备注项目名称、用途。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承兑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及招标文件费用。 七、开标时间、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上午10:00,地点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4F)。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xjysjs.com)、新疆有色蓝钻贸易微信企业公众号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融合南路501号 4层(招标中心)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罗先生 (总负责、 资格预审) 电话:18699969789 邮箱:283575852@qq.com 联 系 人:吴先生 (现场踏勘、技术联系) 电话:1538991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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