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HBXI-202407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I-202407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昌发改文〔2023〕80号、昌发改 〔202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孝昌县城南片区。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及配套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南规划路、融合大道及卓越路东 段两侧配套工程:路线总长2987.6m,总面积为73778.46㎡,主要建设停车场13112.95㎡,充电桩停车位107个,道路工程 8626㎡,绿化工程48335.5㎡,土方平整40000立方米,游客服务驿站231㎡(采用框架结构),垃圾中转站187㎡(采用框架 结构),配套建设水电工程、园建工程、海绵工程等工程。 其他:合同估算价:3449.26万元,其中:工程费3240.36万元、勘察设计费108.5万元、基本预备费按3%计100.4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 下,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勘察、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工程质量保证等(EPC) 总承包工作。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 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 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含采购): ①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②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 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 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 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3449.26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初步设计应满足行 业管理部门审批的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专业图审机构的审查。工程要求的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并通过竣工备案,质量评审以孝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 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 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3)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可由施工负责人 兼任,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提供劳动 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 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技术 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 任一成员单位提供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5)财务要求:近 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 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 的书面承诺);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 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搜索企业名称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企业名称,并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 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 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应由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③联合体各方应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 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 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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