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气动葫芦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SNZB-WZZX-D2024070442 | ||
2024-08-09 | 2024-08-14 |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气动葫芦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使用单位为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口品牌气动葫芦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407044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气动葫芦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4070442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气动葫芦公开招标,数量12台。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2.主要技术参数:
①提升能力 10吨
②马达输出功率 ≥1.8KW
③满载提升速度 0.8米/分
④工作气压 4bar
⑤链条尺寸 16*45mm
⑥工作介质 压缩空气(G3/4接口)
⑦吊挂方式 吊钩。
3.主要结构形式及技术要求
(一)整机要求:
(1) 10T气动葫芦(整装进口,具备MA证书),起吊高度3.5米,控制线长度为5米。
(2) E型铜质三按钮控制器,第一个按钮控制提升,第二个按钮控制下降,第三个按钮具备紧急制动控制功能。
(二)实现功能:
(1)可以实现10吨货物的提升和下降。
(2)适用于存在爆炸可能的危险场合。
(三)安全保护:
(1)所有产品有125%的过载保护。
(2)所有承载部件的安全系数均为4倍。
(3)在风压突然终止情况下,有抱死系统,不会发生溜车现象。
(以上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柳林镇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6.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不少于5份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需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2.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整机所有组件或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组件或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3倍。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来源或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货物若产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为境外制造商在境内成立的具有销售资格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为境外制造商或其在境内成立的具有销售资格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在国内的省级及以上区域合法授权(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登记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投标货物若产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为境内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在国内的省级及以上区域合法授权(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是制造商或其一个有效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3)具有此次招标货物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欧盟CE认证,配套电气部分具有合格有效的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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