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079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079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昌财预指【2024】021号文件,从卡若区特色文旅小镇建设资金中解决,招标人为西藏昌都澜沧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新建村庄旅游道路1594.35m、市政道路1385.02m及公厕、健康步道、植草砖等文化旅游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范围为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特色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中任意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相似管理业绩至少一个。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3.1.3提供(2021-2023)年度的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1.4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法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且不得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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