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和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407060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4070605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公开招标,采购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23台,其中:济宁三号煤矿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4台,鲍店煤矿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10台,兴隆庄煤矿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6台,东滩煤矿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双电源切换控制箱3台;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验收、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主要技术参数:
1.供电电源
(1)额定工作电压:2路AC1140V/AC660V
(2)输入视在功率:≤70KVA
2.主要技术指标
(1)1路AC1140V/AC660V交流电源输出
a)额定工作电压:AC1140V /AC660V
b)输出电流:≤2A
(2)1路AC127V交流电源输出
a)额定工作电压:AC127V
b)输出电流:≤3A
(3)2路本安电源输出,可以配置
a)1路DC24V输出,额定电压24.0V,额定电流450mA,过流保护值≤490mA,输出电压范围:23.0V~24.1V;
b)1路DC12V输出,额定电压12.0V,额定电流650mA,过流保护值≤1500mA,输出电压范围:11.5V~12.2V。
(4)1路非本安电源输出
a) 额定输出电压:DC 24V;
b) 额定输出电流:1000mA;
(5)双电源控制箱容量
a) 4路非本安开关量输入信号口;
b) 1路本安模拟量输入信号口;
c) 6路非本安开关量输出信号口。
(6)信号制
a)非本安开关量输入信号:高低电平信号,≤1.0V 为低电平,≥18V为高电平(灌入电流为2mA时);
b)本安模拟量输入信号:输入电流信号4mA~20mA;
c)非本安开关量输出信号:无源常开触点,接点容量AC220V/3A(阻性负载)。在触点断开时,两触点间的电阻应大于100 kΩ;在触点闭合时电阻不大于0.5Ω。
(7)RS485通信口(与下级设备通讯)
a) 端口数量:1路;
b) 传输方式:RS485、主从式、半双工、双极性;
c) 传输速率:9600bps;
d) 传输距离:10m(MHYVRP型传输电缆,1×2,7/0.37,0.75mm2);
e) 信号工作电压峰峰值:≤15.0V。
(8)以太网口(与下级设备通信)
a)传输路数:1路;
b)传输速率:100Mbps;
c)传输信号峰峰值:≤5V;
d)传输距离:100m。(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2矿用通信电缆)
(9)以太网光光口(与上级设备通讯)
a) 端口数量:1路;
b) 接口形式:SC型;
c) 传输方式:单模光纤传输(1310nm,单模光纤);
d) 发射功率:(-15~0)dBm;
(以上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2、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招标人或设备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4、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卸车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不少于三份相同或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且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承诺:(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招标人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需以《承诺函》形式明确上述内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整机所有组件或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组件或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3倍。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来源或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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