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红谷滩区金融大街 766 号辅楼厨房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JXZX-20240597),招标人为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投资约280.877935万元,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谷滩区金融大街 766 号辅楼厨房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红谷滩区金融大街 766 号辅楼厨房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2项目地点:红谷滩区金融大街 766 号辅楼内。
1.3项目概况:红谷滩区金融大街 766 号辅楼厨房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采购、调试、试运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范围调整的权力,厨房区域范围面积约400平方米。
1.4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808779.35元,其中设计费51020元,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其他共计2757759.35元。
1.5招标范围: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设计、采购施工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总承包。
1.5.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平面布置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
1.5.2工程施工招标范围: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整的竣工图编制、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1.5.3工程采购招标范围:除甲供材料(如有)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采购设备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及品牌需报经招标人审定同意为准,招标人有权在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及调整甲供的范围。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设备材料釆购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1.9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完成调试及试运行等内容,最终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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