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4年拓展业务存量智联设备设计复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T24FW0424000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背景:为切实加强智联业务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降低智联业务安全风险,依据公司领导重要指示及公司安委会会议要求,开展全量智联业务站址设计方案专项核查,对缺失设计文件的要按照规范严谨、充分论证的要求,针对设计文件不够完善的存量智联设备全面开展设计复核,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2预估采购金额:本次采购预估含税3,971,555.00元,税率:6.00%,预估不含税3,746,750.00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2.4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拓展业务存量智联设备设计复核服务,包括存量智联设备设计复核,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图纸及复核报告。存量设计复核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塔体结构复核计算、外市电设计方案、设计会审、PMS项目管理等系统信息录入、以及其它必要的各项服务支撑和配合工作。
(1)收集基础信息
根据摸排的需开展设计复核的全量智联设备清单,由发包人或具体项目业主与设计人共同制定基础数据收集模板,根据模板完成设计复核所需信息收集工作。基础数据收集表应包含的主要信息:智联设备安装的站址信息(包括塔身、塔基、机房、设备等设计资料)、项目合同信息、设备相关参数、设备安装位置等。设计人收集并核查全量智联设备设计基础数据,确认所需信息内容完整。
(2)设计文件编制主要内容
设计人在设计资料收集完整后,组织开展设计文件具体编制工作。设计文件须包括安全评估结论、站址信息、设备信息、设计说明、风险提示、设备安装位置设计平面图、设备安装位置设计立面图、设备引电示意图、防雷接地图等关键模块。
(3)分类开展设计复核
针对重量较轻、迎风面积较小的塔载设备及机房安装的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案进行复核;针对部分重量较重或迎风面积较大的塔载设备,采用单站设计出图的方式开展复核;部分重量大、风压大、用电功率大的设备,需上站勘测后进行复核。
①模块化编制设计文件
根据本地区塔型塔高、风压系数、设备类型、设备重量、设备安装方式等属性,经评估可采用模块化、标准化设计方案的,对同类型设备编制模块化设计图纸,制作《塔上挂载安装设计方案图集》;根据机房类型、取电方式、设备类型、设备安装方式等属性,经评估可采用模块化、标准化设计方案的,对同类型设备编制模块化设计图纸,制作《机房/机柜内设备安装设计方案》。
②单站编制设计文件
针对经评估无法使用模块化图集的智联设备,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单站设计出图。依据设计基础数据收集表和智联设备安装位置的完工照片编制设计图纸。
③勘查及整改后编制设计文件
针对少数智联站址、设备、安装方式等较为复杂、设备重量大、承受风压大的特殊站点,无法仅凭数据照片出图,需设计人员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合作单位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设计基础数据收集表、铁塔塔身、塔基及已挂载设备等资料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不通过的站址及设备暂缓出图,由当地分公司安排设计合作单位编制整改方案,整改合格后补齐设计文件。
(4)地市复核
针对存量智联设备,各分公司需向设计单位下单,流程参考如下:
①列出需补齐设计文件的站点与设备清单;
②存量设备补齐设计文件无需立项,各地市分公司在收到第一版设计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设计图纸与现场是否一致进行复核,对设计与实际不符的,要求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修订。
③设计单位根据清单补齐设计文件,经审定符合要求后双方进行签字盖章,并反馈省分公司。复核文件原则上包括安全评估、站址信息、设备信息、设计说明、风险提示、塔上挂载安装图、机房/机柜内设备安装图、防雷接地图等关键模块。
(5)设计复核文件存档
经审定的设计文件各分公司需留存待查,并报省分行拓部备案。
2.5 招标规模:本次工作内容分成三种类型,预估总量为7726个站址。
模式一:针对重量较轻、迎风面积较小的塔载设备及机房安装的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案进行复核,模块化设计,预计有80%采取该模式。
模式二:针对部分重量较重或迎风面积较大的塔载设备,采用单站设计出图的方式开展复核,预计有15%采取该模式。
模式三:部分重量大、风压大、用电功率大的设备,需采用上站勘测后进行复核(上站勘测,含不易到达地区等),预计有5%采取该模式。
模式 | 预估设计复核站址数(站) | 预估比例 | 预估单价(不含税,元/站) | 预估小计(不含税,元) | 预估小计(含税,元) |
模式一 | 6181 | 80% | 350.00 | 2,163,350.00 | 2,293,151.00 |
模式二 | 1159 | 15% | 800.00 | 927,200.00 | 982,832.00 |
模式三 | 386 | 5% | 1,700.00 | 656,200.00 | 695,572.00 |
合计 | 7726 | 100% | —— | 3,746,750.00 | 3,971,555.00 |
2.6 服务范围:云南省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2.9 是否框架采购:是。
2.10 招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统一折扣限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A与资质B:
A.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不分等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B.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或资质(2)或资质(3):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2)同时具备: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4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担过的1个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
注:(1)框架合同或单项定额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页),框架合同必须附上至少一张与之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结算证明材料为:订单或结算单),所有合同(包括框架合同或单项定额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
(2)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时间为准。
(3)一份框架合同在证明材料齐全情况下算一个有效业绩。
(4)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3.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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