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
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详见附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成交供应商负责购买安装工程范围内所有险种。
2. 施工要求
2.1 成交供应商需组织相关安装管理团队,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安全负责人。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安装实施过程中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2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稿及要求进行制作与安装。制作过程中,乙方制作的产品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拿出样品呈报甲方,须由甲方认可后,方可继续进行。
2.3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含电子文档),移交采购人,本项目所形成的成果文件知识产权归属于采购人。
2.4 成果汇报及方案讨论会议、现场重大问题协调会议等,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2.5 安装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拿出相关水准的资质和案例证明,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更换。
3. 质量保证
3.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楼顶放光字等室外标识编码W01及W02相关立体字需在施工完成后提供安全性检测报告。
3.2 本项目标识标牌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标准按相关行业规定的最高标准执行,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维修、维护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安装验收合格后的3年内,如因标识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一切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责和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3 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长于采购文件规定时,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准,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4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是完全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美观、牢固、耐用。
3.5 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4. 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单位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单位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 培训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对技术复杂的货物,乙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如有更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指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察,对因审定后产生的变更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6 .当前项目在实施阶段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二次深化,中标单位在制作前需进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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