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一分公司辅助标识更新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运营一分公司辅助标识更新服务
2.采购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市府广场更名的辅助类标识项目。主要包括沈阳地铁1、2(含2号线南延线)、9号线因市府广场更名导致的线网图类、票价类等(包含但不限于)标识的更新工作,接到产品需求日起7个日历日(含接到产品需求当日)完成设计、制作、安装。
4.拟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人民币45.22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条件: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企业;
(2)其他要求: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4)报名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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