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韧性乡镇基础建设项目(第一批)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磁县韧性乡镇基础建设项目已由磁县行政审批局以磁审批审字【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和债劵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部门自筹和县财政视财力状况统筹予以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磁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磁县韧性乡镇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城市安全的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形成良好的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提升城市安全发展与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治理水平,最大限度提升磁县城市韧性,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磁县韧性乡镇基础建设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模式,分为第一批和第二批两次招标,本次为磁县韧性乡镇基础建设项目(第一批)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内容:燃气监管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民意智感和治安管控平台的支撑系统、基础配套支撑系统和设施的指挥中心基础配套工程、指挥中心智能化提升(部分内容)。建设地点:磁县公安局内。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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