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室搬迁到物资楼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珠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质检室搬迁到物资楼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692-2420Z5027995/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质检室搬迁到物资楼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人民币1395097.13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对现有的物资楼进行装修改造,涉及的改造内容有:按设计图纸对现有房间墙体进行改造,二楼房间部分的墙体需改造为玻璃隔墙、安装天花铝格栅吊顶、房间内墙翻新等工作;按照设计图纸对物资楼的房间安装暖通风管以及楼顶安装VOCs处理装置;消防专业需包含完成消防报备工作、第三方审核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工作;按设计对每个房间进行给排水安装以及电气设备安装和电缆铺设工作。
项目涉及设备主要品牌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品牌 | 备注 |
1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汉威、特安 | 需与原系统兼容 |
2 | 网络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支持海康协议 |
3 | 设备电源线 | 广州电缆 | 电气照明工程、视频监控工程 |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等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质量规范的要求。 |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承包方式:投标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费、包保险、包供电局过审、包竣工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承包本工程。
项目地点: 广东珠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工期:合同生效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资质(或以上)的企业,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并且同时提供在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并且同时提供在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作出相关承诺)。
6、提供以往服务客户评价表,有出现差评或备调过程发现进入企业黑名单的单位,不允许投标。招标单位黑名单单位不允许投标。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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