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精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0722-2024FE2970ZB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精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央储备粮精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本期新建浅圆仓18座,共计仓容15.75万吨。配套建设工作塔、汽车卸粮站1座,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管理及生活设施、总图工程,以及配套的工艺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设备等设施内容。
2.2招标范围:提供建仓项目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MEC)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清单)及图纸规定范围内的浅圆仓输送设备、除尘系统、空压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不含外网)、自动控制系统、生产电视监控系统等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及其工作内容,以及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系统衔接,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气密打压)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分册、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制造时间:90日历天;计划安装调试时间:120日历天,具体安装时间从发布设备安装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如中标需前期与招标人沟通,施工时需与土建施工方配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精河直属库有限公司院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其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能常驻现场进行工作协调。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及以上(含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
*3.5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成功运行6个月(含)以上(以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的散料输送规模在300t/h及以上的ME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机械、电气设备供货和安装)的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业主出具的符合产能要求的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证书复印件)。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MEC安装工程的非总承包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3.6投标人须取得投标主要设备(带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闸阀门、除尘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若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自身生产的设备时,无需提供相应设备的授权书)。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储粮集团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以最新颁布的不良信用名单为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若中标方为联合体,招标人只与牵头单位进行项目对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沟通、项目管理、付款等全部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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