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拟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5年宣传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用 公开竞争性谈判 方式 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 公开竞争性谈判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kbh20241210-01
2.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5年宣传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
3.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
二、资金情况: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0.00155万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内容:攀枝花市邮政分公司部分宣传材料采购。
项目名称:包含DM单、横幅、展架、色打纸、海报、车身贴、喷绘等内容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拆除。
项目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至2025年12月25日。
项目地点:全市邮政网点及邮政指定点位。
方式:本次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二)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七、黑名单制度
在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一经发现此类行为,采购人有权:
1.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包括协议项下订单),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
2.将供应商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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