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涂装前处理含氟废水处理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大亚产业园大亚路6号
2、工程(项目)规模:涂装前处理含氟废水处理设施工程
3、计划工期(交货工期):60天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编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资质要求 | 工期 |
1 | 涂装前处理含氟废水处理设施工程 |
整套设备要保证密封严实无泄漏,同时该设计、制作、安装必须满足地方环保法规要求,并保证项目通过环保及相关政府验收。 具体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 环保专业承包或总承包三级承包资质及以上;
| 2025年2月~2025年4月 |
备注: 1.本次项目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 2.具体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方图纸及清单; 3.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对工程范围内的各分项工作予以确认,对实际施工面积进行测量并保证各分项工作面积的相对准确。投标人单项工程内容报价面积与实际面积有过大出入的,招标人有权做废标处理。 |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4、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要求:环保专业承包或总承包三级承包资质及以上;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招标人账户如下:
户名: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账号:1104021009200123760
开户行:江苏省丹阳市工行营业部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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