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硕督古镇风貌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隆县硕督古镇风貌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洛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洛发改发[2025]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西藏自治区级财政资金中解决,招标人为洛隆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隆县硕督古镇风貌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2.2工程地点:硕督镇 2.3项目概况:商业建筑改造30栋,公共建筑改造36栋,住宅建筑改造121栋。其中屋面改造共计39758.45平方米,外立面改造共计56055.09平方米,雨水工程、防雷接地、空调外机拆除恢复、公共建筑门移位1项、新建烟道1项、标志牌拆除恢复1项(栋)、商业建筑亮化工程1项,围墙改造756.04米,抗震加固工程1项,总平电气工程1项等。(实际面积以最终设计工程量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洛隆县硕督古镇风貌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的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4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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