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前湾海悦·首旅南苑酒店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建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标牌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前湾海悦·首旅南苑酒店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前湾新区。
2.3招标范围:前湾海悦·首旅南苑酒店标识标牌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92006元;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7日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保证金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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