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汕头联通2025年广告宣传物料询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STLT-GDDY-2025-01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环南路1号潮汕星河大厦,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预算:不含税4000000.00元;
1.2采购内容:采购四家供应商负责汕头联通广告物料制作、设计、配送、安装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灯箱广告设施、灯箱布、标牌设施、各类展架、易拉宝、堆头、横幅、促销桌椅、帐篷、喷绘、防撞条、柜前贴、抽奖箱等,负责活动策划、活动租车、活动人员提供等,以及负责广告安装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报批、审批手续办理。印刷品物料制作、设计、配送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单张、海报、台牌插页、抽奖券、宣传册等印刷品;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履行日期届满或支付金额达到合同签订总金额,此两项条件发生一项时,服务期限即终止);
1.4服务地点:详见采购内容;
1.5最高限价:应答折扣不得超过90.00%,否则将否决应答;
1.6标段划分:划分为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标段一:区分线110万;标段二:公客线105万;标段三:政企线100万;标段四:市场线85万。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 应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应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应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注:1)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应答人提交多个应答人案而被否决应答。
(2)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应答人不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则须合作印刷厂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与合作印刷厂的合同(协议)及合作印刷厂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3.信誉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4.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5.禁入型黑名单/失信名单:
(1)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禁入型黑名单或广东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 处于禁入期内的广东联通失信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6.被通报围标串标行为的名单: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
2.7.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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