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社工工作室墙面装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社工工作室墙面装饰项目
2.项目编号:RHGL-LA-2025-06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万元
5.最高限价:38万元
6.采购需求: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社工工作室墙面装饰项目,主要为对社工工作室文化建设布局进行设计、产品制作、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成交单位1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是,þ否。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响应人如有更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01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至融华工程管理临安分公司(临安区景杉路812号)处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联系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报名表(原件,附后)。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资格证明材料须于响应(响应)时提供,否则将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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