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关于宪法公园创意设计与制作安装
项目的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ZX2024-Q-C-010
2.项目名称:宪法公园创意设计与制作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贰拾伍万陆仟陆佰贰拾元整(¥256620.00)
5.采购控制价:贰拾伍万陆仟陆佰贰拾元整(¥256620.00)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宪法公园创意设计与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7.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磋商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磋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A楼西座1618室(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A楼西座1618室
出售方式:现场/现金
售 价:每套300元。
注:在购买标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a、磋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磋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c、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B类证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A楼西座16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A楼西座16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本公告发布媒体: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幢12楼
联系人:王雅婷
联系电话:0512-65626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A楼西座1618室
联系方式:0512-67339020-8011
联系人:程佳、阙芳圆、朱健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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