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备字[202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和鱼儿山镇(3)工程概况:100MW光伏电站,临时占地约4000亩。新建1座储能站占地1.3582公顷。规划建设储能:20MW/80MWh。(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5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附件 1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6)投标单位及联合体成员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1至2024-04-08,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二区2号楼203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3 09:30,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启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京北中小企业总部中心运达股份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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