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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安防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8-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安防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安防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安防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

  2.1.2项目地点: 乌鲁木齐市 。

  2.1.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国际机场-机场东三站两区间是2号线二期工程的一部分,三站两区间(国际机场站-机场东站)工程起于里程YCK32+641.926,终于里程YC(D)K38+722.081,全长6080.155米。其中国际机场-T4航站楼站间距3891.328米(右),T4航站楼-机场东站站间距1434.455米(右),全部为地下敷设。其中,国际机场站及T4航站楼站土建已完成施工;国际机场(不含)-T4航站楼(不含)区间、T4航站楼(不含)-机场东(不含)区间、机场东站正在施工。本工程还需对国际机场站1号线站后折返线进行延长改造,延长后国际机场站后折返区间长度为360米。

  2.1.4服务周期: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后为止,具体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机场(北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安防系统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设计联络、厂验、供货、运输、仓储、交付、安装设计、安装督导、各中心级扩容接入、联调、试运行、开通、培训、技术文件和质保责任期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系统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集成商或制造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壹级;

  3.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具有1项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备集成采购项目业绩或类似的安防平台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违约问题(应提供相关用户证明及合同等说明文件)。

  3.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各子系统不是其自己生产或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各子系统供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A栋1006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开票信息(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乌鲁木齐地铁官网》(/)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A栋

  联系人:陈碧芸、时运新、孟庆岩

  电 话:0991-7650065

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A栋1006室联 系 人: 段逸晗、徐万

  电 话: 0991-7650782、18690629416、17699672025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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