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项目)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753001)
公告开始时间:2024-12-06 公告结束时间:2024-12-09
本 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A3310211100000753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001】玉环经济开发区污水预处理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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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净化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方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 98310000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且调试出水水质须经第三方检验合格。4、运营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约定的标准。 | 1、项目合同总工期:不超过3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系统安装及调试完毕,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含设计工期、设备安装工期和施工工期)。 2、设计工期(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运营服务期:3年(具体运营服务开始时间从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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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中标候选人 | 净化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方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 | 胡仙飞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01120112634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浙建安B(2019)3990253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朱勇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S20330113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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