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产业循环经济建设技改提升项目高温镁渣冷却及显(余)热回收装置采购及安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新疆金盛镁业 有限公司 镁合金产业循环经济建设技改提升项目, 位于哈密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项目主要包括新建一条3.5万吨/年镁合金生产线,并对兰炭及硅铁装置进行改造及新建。本次采购设备冷渣机及显热回收系统 。 本项目最高限价 9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
2、招标范围:拟采购2条显热回收装置处理线,包含4台冷却机、2台斗式提升机、2套蒸汽闪蒸系统,具体供货范围包括:筒体、底座、出料装置、旋转接头、进出水金属软管(含反法兰)、电机、减速机及支架、传动链条、进料装置冷却机进出口热电偶/热电阻、冷却水进出水管道及管道上的截止阀、流量计、压力变送器、负压吸风口,冷却机所需的进料料斗,及电气等相关配套设备。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货损保险)、装车、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验采用的规范及标准、资料提供和进度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 , 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如下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额150万及以上的冷渣及显热回收系统业绩(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②单个合同额100万及以上膜式冷渣机以及单个合同额50万及以上的蒸发器或其他压力容器设备的一组供货业绩(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膜式冷渣机,由联合体成员提供蒸发器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反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的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及②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至少一张)或收款记录水单或项目验收证明等证明合同真实执行的材料,国外合同还须另行提供报关单作为补充,否则国外合同不予认可;合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其他货币按照开标当日汇率折算,余同)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蒸发器制造商提供),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的,冷渣机设备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蒸发器设备商须为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公告投标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规定;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非核心、非关键工作(如安装工作)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相关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楼4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交纳账户: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户名: 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1001024012010016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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