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4AT51054407312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立式烘干窑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立式烘干窑技术改造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分公司立式烘干窑技术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含对1台立式烘干窑的施工/竣工图设计、供货、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最终试运行验收等全过程服务的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拆装立窑本体及改造过程中需拆装的附属设备,新增石灰窑余热管道利用装置及立窑报警系统、红外监测成像系统等。改造后立窑性能满足100%全兰炭,烘干产量达到≥25T/h,满足电石分公司生产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工期为1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下发通知为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项目地点:定远县。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a)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工程设计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d)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a)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同时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8t/h及以上立式或竖式的干燥装置(烘干窑或炭干窑或烘干机或烘干塔或烘干炉)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合同中如不能体现关键信息,如合同签订时间、18t/h及以上、立式或竖式、烘干窑或炭干窑或烘干机或烘干塔或烘干炉、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需建设单位开具证明材料。)。
3.5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机电安装或工业安装工程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合同中如不能体现关键信息,如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机电安装或工业安装等,需建设单位开具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两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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