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入围]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门楣、灯箱、公共标识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LNHC20241023304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 本次招标内容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门楣、灯箱和公共标识设计制作和安装
服务周期:自合同首次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考评为不合格单位,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8. 招标说明: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确定5家中标人。
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本项目拟按照评标结果中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依序确定采购份额,但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9.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无。
*9.5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省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9.7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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