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原料研发中心-微生物发酵与纯化部-核苷 酸物质组流变仪采购项目
1、招标单位及类别:
招标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设备类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科技创新园 8B 座2.2、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研发中心。
2.3、本次招标范围: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要采购 1 台流变仪。涉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和测试、包装、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验证(以 URS 文件为准),并提供材质证明、文件系统等。
2.4、计划工期安排:货到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到货。安装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质保期:设备供方提供整机不少于 2 年的保质期及终身维护服务。
2.5、计划付款方式:节点 1:合同签订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以及预付款保函后 7 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即¥ 元(大写: 整);
节点 2:设备安装完成经买方验收合格(如须经相关主管机关验收的,还需通过相关主管机关验收),支付至采购合同总价的 90%;
节点 3:采购合同总价的 10%为质保金,设备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保修期届满,且所有缺陷保修责任履行完毕后,无息支付至采购合同总价的 100%。
在每次付款前,卖方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节点 2 费用前,卖方应提供与采购合同总价 100%等额的全额发票),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发票信息有误导致的迟延付款,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
预付款保函: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
履约保函: 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
卖方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需要向买方提交由银行出具的格式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合同价 10%的履约担保和等额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签发之日起至设备安装及性能确认完成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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