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前期市场采价,采购货物为医用瓶装氧气,其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药品生产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具体要求及说明
1、医用氧气用途说明:用于医院病人供氧,须符合药品标准,须为医用氧气,纯净度≥99.5%。
2、供应商需为医院提供氧气钢瓶以便医院备用(包含在报价中)。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医用氧》GB8982-1998,氧浓度≥99.5%,充装压力12.5±0.5MPa。高纯二氧化碳纯度达食品级。
4、如供应商提供不符合医用氧标准的产品,应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因医用氧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医院纠纷或医疗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供应商应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或租用专用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6、本项目的服务无固定期限,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提前达到该项目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7、医用氧气钢瓶要求:
7.1. 钢瓶内表面要求光滑,无锈屑、氧化皮等机械杂质。
7.2 .钢瓶内表面烘干无水份。
7.3.钢瓶外表面天蓝漆色,医用氧黑字标志清楚。外表面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
7.4 .钢瓶安全附件、防震胶圈、固定式瓶帽应配齐。
7.5. 钢瓶氧气阀门要求无漏气、无污染。
7.6.充氧后,瓶阀嘴应佩带料压帽,防止阀口污染。
7.7. 医用氧气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与工业氧气瓶混充混用。
7.8. 按照国家标准医用氧气瓶每隔 3 年必须进行水压检测,以确保氧气瓶的安全性。
7.9. 气瓶上贴有医用氧气合格证,上面印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
7.10. 提供制作上墙相应操作流程、安全生产危险辨识及处置措施、制度职责。
8、资质证件特殊要求:
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该行业所需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9、配送服务要求:
9.1、供应商须将医用氧卸放、搬运于采购方指定集中暂存点并固定,同时将集中暂存点空瓶搬运、装载上车运回,装卸、搬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费用内。
9.2配送人员需身着统一制服,不得穿便装,佩戴工作牌。
9.3、配送响应要求:供应商须全年每日24 小时响应,根据不同的需求情况,在接到采购人需求后及时配送到院区指定地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立即作出应急响应,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需在 6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解决(含节假日)。
9.4、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项目团队分工、工作组织实施,需采取措施保障配送产品的质量,保障人员及产品的安全。对于紧急情况及项目难 点重点问题,需有应急处理措施及方案。
三、采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告第二条所要求资质证件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采价承诺函(承诺函需满足公告第二条项目具体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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